招聘

律政司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計劃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由公務員事務局推行,各部門均可參加這個計劃,律政司是參與部門之一。

資格

符合下述條件的學生可申請成為律政司暑期實習人員—

(a)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專上院校的二年級或以上全日制並修讀法律課程,或修讀深造法律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c) 具備電腦應用的基本知識及在互聯網上進行研究的技巧;以及
   
(d) 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職責

暑期實習人員須視乎所派駐科別的情況而執行下述職務—

(a) 進行一般的法律及與法律有關的研究,編製研究材料;
   
(b) 協助草擬和審閱文件;
   
(c) 協助律師籌備案件和在法庭上協助律師;以及
   
(d) 協助更新法律資料庫及參考資料。

 

僱用期

每年6月至8月(一至兩個月)

 

津貼:

暑期實習人員每月可獲發津貼。在2009年,每月津貼為5,600元。

 

招聘

招聘廣告約於每年4月/5月在律政司網頁(http://www.doj.gov.hk)及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登載。

(a) 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如有意申請,應與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聯絡。
   
(b) 海外學生如符合上述入職條件,應瀏覽律政司網站(http://www.doj.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經所屬院校寄交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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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