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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致力確保「一國兩制」的政策能有效實施。為此,律政司積極推動兩地的司法互助及法律專業交流。這網頁載有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司法互助的資料,也介紹我們就推動兩地法律界加強合作的有關工作。

我們在這網頁提供了一些通往其他網頁的連結,有興趣進一步認識內地及其法律制度的讀者可循此找到更多有用的資料。我們非常歡迎各位就改善此網頁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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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互助

自1997年7月1日,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後,已經開始與內地有關部門就兩地司法互助事宜進行磋商。至今,兩地已就司法互助的安排簽署了多項協議:

  1.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pdf 格式檔案檔案大小:6.8KB]
  2.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pdf 格式檔案檔案大小:12.3KB]
  3.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時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安排」) [pdf 格式檔案檔案大小:108KB]

    「安排」的主要內容[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77KB]

    最高人民法院就「安排」公布的司法解釋

    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曾憲薇女士在2008年7月號的《香港律師》中發表題為「內地與香港在交互強制執行判決方面的新一頁」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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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地司法部門的合作

為推動《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成功施行和促進兩地法律專業人士有系統的合作,律政司與內地7個省市達成了《法律服務合作協議》,該7個省市包括-

  1.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青島(2002年9月);
  2.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重慶(2002年12月);
  3.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北京(2003年10月);
  4.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南京(2003年12月);
  5.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上海(2003年12月);
  6.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浙江(2004年1月);以及
  7. 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深圳(2004年6月)。

律政司於2004年12月13日與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司法部簽署了《有關推進香港與內地法律服務合作的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進一步跟進《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實施和促進兩地法律服務界的合作。

根據會議紀要和有關的合作協議,律政司與司法部及有關司法部門將會不時交換有關法律制度和法律界的資訊,並透過為雙方政府人員提供培訓,以提高政府人員對雙方法律制度及實務的了解。部分合作協議並提供渠道,供討論和解決在有關省巿實施《安排》的過程中所出現的技術及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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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兩地法律交流和培訓

甲. 內地與香港訴訟制度研討會

這是促進內地與香港特區法律界互相認識的一項重要計劃。研討會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為模擬法庭審訊演示,主要示範普通法制度中的對辯訴訟模式;第二部份為座談會,兩地的參加者就相關的課題進行討論。

到目前為止,一共舉行了五次研討會。第一次研討會於1999年1月在北京大學舉行,由香港訟辯學會、北京大學和律政司合辦。

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在北京(1999年)[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5.8MB]

第二次研討會在2000年5月於廣州市舉行,協辦單位為中山大學。

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在廣州(2000年)[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3.4MB]

應深圳市法官協會的邀請,第三次的研討會於2001年5月在深圳市舉行,而第四次的研討會則於2001年6月在上海市舉行。

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在上海(2001年)[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3.1MB]

第五次研討會於2002年12月在重慶市舉行。

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在重慶(2002年)

封面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05KB]
目錄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650KB]
p.2-p.4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36MB]
p.5-p.15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4.16MB]
p.16-p.25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4.51MB]
p.26-p.35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4.81MB]
p.36-p.45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3.97MB]
p.46-p.58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3.99MB]
p.59-p64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91MB]
p.65-p.68
[pdf 格式檔案 檔案大小:1.16MB]

有關"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在重慶(2002年)"的影像檔 (格式:wmv ,檔案大小:27.6MB) [案情摘要]

上述研討會均獲得當地從事法律工作的官員、學者及法律學生的好評。參與研討會的人士對模擬法庭審訊演示尤感興趣,透過演示,他們可了解普通法制度下的審訊過程。

乙.連結將會在新視窗開啟兩地法律工作人員的交流和培訓

律政司致力推動兩地法律工作者的專業交流和培訓,有關工作包括為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提供-

  1. 普通法培訓;以及
  2. 短期訓練項目。

詳細資料請參閱[為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提供普通法訓練]。

  1. 互訪和交流活動

此外,本司人員不時到內地政法機關訪問,並積極參與不同類型的推廣活動,藉此推動兩地法律人員的專業交流,以及推廣香港的法律專業服務。

署理副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先生2007年9月1日在寧夏自治區銀川市舉行的「第七屆中國律師論壇」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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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與香港特區於2003年6月29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並分別於2004年10月、2005年10月、2006年6月、2007年6月及2008年7月簽署補充協議。根據《安排》及有關補充協議的相關措施,香港的法律專業服務行業可更便利地進入內地的法律服務市場。有關開放措施的詳情,請閱覽世貿與法律專業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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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本索引收錄內地網站的連結,希望有助讀者找尋有關內地的法律資料,其中大部份為中文網站。我們不能保證有關網站英文譯名的準確性。該等譯名僅作識別及參考用。由於本網站所連結的網站不屬律政司控制範圍,故律政司不對這些網站的內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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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