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提供普通法訓練
「普通法訓練計劃」(「訓練計劃」)
律政司自1999年起舉辦「訓練計劃」,希望內地官員能透過參與「訓練計劃」,加深對普通法系及特區法律制度的認識。參與「訓練計劃」的官員主要來自中央各部委,亦有部分來自地方政府的不同單位。
短期培訓
按律政司與內地有關司法部門簽訂合作協議的內容,雙方同意加强政府法律人員的培訓,以加深兩地人員認識對方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