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展開全部折疊

與內地司法部門的合作

律政司與下列內地省市的司法廳/局達成了《法律服務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以推動兩地的法律服務合作:

  1. 青島 (2002年9月);
  2. 重慶 (2002年12月);
  3. 北京 (2003年10月);
  4. 南京 (2003年12月);
  5. 上海 (2003年12月);(2018年8月);
  6. 浙江 (2004年1月);以及
  7. 深圳 (2004年6月)

2004年12月13日,律政司與司法部簽署《有關推進香港與內地法律服務合作的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以跟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實施和促進兩地法律服務界更緊密的合作。

根據上述《合作協議》和《會議紀要》,律政司會與內地有關各方交流法律制度和法律專業的資訊。律政司與上述省市的司法廳/局亦會為有關官員提供培訓,以增進兩地對彼此法律制度及實務的認識。有關省巿在實施《CEPA》的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及程序問題,亦可透過《合作協議》所提供的途徑處理。

2019年1月7日,律政司與司法部就進一步加深兩地法律服務合作簽署會談紀要。會談紀要的主要內容載於此處。律政司與司法部的合作於2021年7月29日雙方簽署關於法治人才交流培訓合作框架安排後邁進新的臺階。該框架安排開拓更多雙向合作渠道並為雙方人員提供更多短期培訓及實習機會。

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的合作

2023年4月,律政司與深圳巿人民政府續簽《法律合作安排》,繼續為香港和深圳在下列範疇的合作提供有效的平台及交流機制︰

  • 就涉及對方的重要法律問題進行溝通
  • 提供與對方的立法程序有關的法律資訊及參考材料
  • 雙方交流和互訪,以及向對方官員提供培訓的機會
  • 合作促進香港法律界人士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業,為香港法律界人士在深圳執業提供便利

雙方在2011年首次簽訂《法律合作安排》,為期五年,並在2017年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有關粵港澳大灣區方面的合作,請瀏覽此處

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合作

2010年10月,律政司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貿促會) 簽署了《商事法律事務及仲裁服務合作安排》。雙方同意加強在下列法律和仲裁服務方面的合作:

  • 推動內地與香港法律和仲裁服務機構之間的交流和合作
  • 加強信息交流和合作舉辦法律研討會及交流活動
  • 共同為商事及仲裁法律培訓提供協助和便利,以鼓勵兩地企業建立更健全的商事法律風險防範及爭議解決機制
  • 雙方共同推動貿促會下設法律服務機構與香港有關法律服務機構在仲裁、調解等領域展開合作與交流

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合作

2021年7月28日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 ,主要內容包括為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支持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以及擔任內地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以及積極推進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有關⼯作等事宜。同日,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會談紀要,目的是加強雙方刑事檢控人員的研修和培訓,共同推動兩地社會發展和法治進步。

與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局的三方合作

另外,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局和律政司於2021年7月30日簽署了三方交流合作安排 。該三方平台旨在為內地企業及香港法律界提供溝通渠道,連繫內地企業與香港不同範疇的法律專家,透過定期交流分享經驗和知識,優化兩地的營商和投資環境,同時促進輸出香港的法律服務。

與香港中國學術研究院的交流和合作的框架安排

律政司與香港中國學術研究院,經中國社會科學院(社科院)的同意,於2022年5月11日簽署了法治研究交流和合作的框架安排。在框架安排下,雙方將加強、鼓勵和推動法治研究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香港中國學術研究院將就法治及推進客觀法治資料數據庫的建立開展專門研究。社科院可在律政司和香港中國學術研究院的協調下與相關人才開展學術科研等方面的合作。

兩地法律工作人員的交流培訓和訪問

除在內地舉辦法律論壇和研討會外,律政司還安排內地法律工作人員來港接受培訓,讓他們認識普通法制度。舉辦的培訓活動包括:

  1. 普通法培訓;以及
  2. 短期訓練項目。

    以上的培訓活動詳情載於“為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提供訓練”。
  3. 互訪和交流活動
    律政司人員與內地政法機關人員定期互訪,藉此了解彼此法制的最新發展,以及促進兩地司法人員和法律界加強合作。

香港法律系學生在內地實習計劃

由2015年起,律政司舉辦香港法律系學生內地暑期實習計劃。在這計劃下,律政司的暑期實習生在律政司實習後,將繼續到內地的法律、行政或司法機關或其他機構等實習。這些機關或機構包括外交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

這計劃讓香港的法律系學生有機會增進對內地法律制度的認識及理解、汲取工作經驗及擴闊視野。

本索引收錄內地網站的連結,以便讀者進一步探索內地法律資料。由於所連結的網站不屬律政司控制範圍,所以律政司對這些網站的內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