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专员赖应虒(左三)与副民事法律专员(左起):副民事法律专员(民事诉讼)李锦耀、副民事法律专员(法律意见)张锦慧、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李伯诚、法律顾问(工务)邓国伟及副民事法律专员(商业)容立仁
民事法律专员赖应虒(左三)与副民事法律专员(左起):副民事法律专员(民事诉讼)李锦耀、副民事法律专员(法律意见)张锦慧、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李伯诚、法律顾问(工务)邓国伟及副民事法律专员(商业)容立仁

民事法律科在向政府各决策局和部门就广泛的民事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并代表政府处理所有涉及政府的民事申索和纠纷。

民事法律科由以下四个主要组别组成(不包括借调到发展局辖下法律谘询部(工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