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草拟科2012、2013及2014年工作纪要

香港特区的法律草拟文体及实务双语指引

法律草拟科一向致力使香港特区的法例更易读易明和易于查阅。为此,该科发表了香港特区草拟法例时所采用文体及实务的全面指引,让公众阅览。《香港法律草拟文体及实务指引》的英文本在2012年1月出版,全书共分15章,涵盖香港特区草拟法律的大部分重要环节。该指引阐明法例的格式和表达方式,解释法律草拟科所采用的方式和技巧,并载述有关具体草拟方式的建议,以及在草拟法例时须慎防的错误。

法律草拟科图片2

该指引也论述草拟香港特区法律的主要规范,包括《基本法》、特定的条例和普通法原则。法律草拟科多年来不断严谨地检视法律草拟实务,务求提升法例中英文本的水准,使之更易于理解,该指引印证了这些努力的成果。

2012年6月,法律草拟科出版《香港法律草拟文体及实务指引》的中文本,内容与英文本相同,另加入了有关以中文草拟法例的论述和例子,以及阐述法例中文本特有课题的篇章。同月,该科出版了双语版的《香港法例的草拟和制定过程》,载列有关香港特区立法事务的最新资料及统计数字。该份刊物可说是上述指引的续篇,读者如一并参阅,可对香港特区的立法程序有概括认识。该份刊物并阐述立法过程中各主要参与者所担当的角色。法律草拟科期望,上述刊物可让成文法使用者对法例有更清晰的理解。


法例资料库:密锣紧鼓进行的庞大计划

法律草拟科近年展开了一项大规模的法例电子化计划,以改革查阅成文法的方式。这项计划是建立一个经核实、认证及可检索的香港特区法例电子资料库。在2011年制定的《法例发布条例》(第614章),为展开资料库计划提供所需法律基础。虽然现有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在互联网上提供香港特区法例的编订版本,但该版本只供参考,不具法律地位。待资料库计划完成后,公众无论在何时何地,也可透过互联网便捷地免费查阅准确、且具法律地位的最新的香港特区法例。

资料库的重要效益包括:

法律草拟科计划分两期建立资料库。第一期会涵盖供律政司内部使用的核心功能(即新法例编订及发布系统)。第二期会涵盖可供公众使用的功能,完成后资料库将可供公众查阅。其后所有法例资料会从现行的香港法例活页版,逐步纳入资料库。

该项计划的合约在2012年年底批出。在2013年大部分时间,该项计划进入系统分析和设计阶段。2013年8月,香港法例资料库用户联络小组成立,并在同年9月召开首次会议。该科可透过联络小组,听取经常使用法例人士提出的建议。至2014年年底,该科已为第一期计划涵盖的功能进行一系列测试。

核实法例资料库工作(即核对和确认相关资料为法例的准确版本的工作),最早可在2015年/2016年展开。这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将需时数年才能完成。现行的香港法例活页版,将随着核实法例资料库工作日渐取得成效后而逐步停用。


为法律草拟科人员特设的本地草拟课程

在2013年夏季,法律草拟科为新入职人员及资历较浅的律师推出法律草拟精修课程。这是该科首次举办的内部草拟课程,课程全由该科的律师自行设计和主讲,旨在协助资历较浅的法律草拟人员掌握草拟工作所需的知识,并让他们建立稳固基础,从而研习和磨练草拟技巧。

参加2013年联合草拟课程的澳门及香港法律草拟人员参加2013年联合草拟课程的澳门及香港法律草拟人员
2014年法律草拟课程导师 Paul Salembier(前排右三)及各学员2014年法律草拟课程导师 Paul Salembier(前排右三)及各学员

课程在2013年7月9日至8月6日期间举行,分十个课节,学员共六名。课程内容以讲解香港情况和实务为主,以确保学员在草拟香港的法例时能学以致用。课程主题包括草拟法律的基础知识,例如法例的结构及诠释,以及如何处理草拟委讬书及草拟双语法例等专门课题。

该课程其中值得一提的部分,是在澳门举行的一节草拟课,该科律师以及澳门特区法务局和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人员均有参与。草拟课提供良机,让两个不同的双语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草拟人员,在通力完成一份草拟作业的过程中交流意见和知识。这节草拟课得以取得成果,实有赖澳门上述两个政府机构的人员协助。

2014年夏季,法律草拟科为资历较浅的法律草拟人员再度举办法律草拟课程。该课程为期五天,由加拿大法律草拟专家 Paul Salembier 主讲,着重教授法律草拟的基本技巧和原则。为鼓励交流和分享经验,律政司其他科别和立法会秘书处的律师也获邀参加课程。该课程另一特点,是在课程导师指导下,学员有充分机会公开讨论其草拟作业。


法律草拟科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联系

对法律草拟科来说,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草拟单位保持联系,在多方面均十分重要。首先,尽管不同的法律草拟单位在文化背景和法律制度上各有不同,但都以草拟有效的法例为共同目标。因此,观摩其他法律草拟单位如何致力达到这目标,实属宝贵经验。第二,随着世界各地藉科技互相联系,通讯更便捷,不同的法律草拟单位可透过协作获得莫大裨益。协作在多方面均有利于法律草拟工作,包括在电脑辅助草拟技术及取览研究及参考资料等方面。第三,称职的法律草拟人员须处理题材广泛的事宜,并在相当程度上对有关事宜有所认识,因此须尽力扩阔视野,才能通达事理,触类旁通。

在2012至2014年,法律草拟科继续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草拟人员加强联系。在2012及2014年,该科人员出席Clarity(一个致力推广使用浅白语文的国际组织)分别在华盛顿和安特衞普举行的会议。这两次会议让背景不同的律师和传意学专家聚首一堂,分享有关推行浅白语文技巧和计划的知识和经验。

2012年11月,法律草拟专员尹效良率领代表团,访问澳门特区法务局和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香港特区代表团与澳门的同业在双语法律草拟方面交流意见和经验,获益不浅。

位于大西洋旁的开普敦——2013年英联邦法律草拟律师联会会议举行地点位于大西洋旁的开普敦——2013年英联邦法律草拟律师联会会议举行地点

2013年4月,英联邦法律草拟律师联会在南非开普敦举行会议。会议上,来自众多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草拟人员,不论经验深浅,互相交流看法和联系。法律草拟专员联同科内两名人员出席了会议,其后在该科全体律师会议上与其他同僚分享见闻和感想。

资讯科技是现今每个法律草拟部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参加法律草拟资讯科技论坛,对法律草拟科人员殊有裨益。该科律师在2012、2013及2014年均有参加澳大拉西亚国会律师委员会举行的资讯科技论坛。

除了到外地访问及参加国际会议外,该科在2014年夏季安排一名资深法律草拟人员借调至澳洲布里斯本的昆士兰议会律师办公室,为期十星期。这次借调让法律草拟人员亲身体验外地法律草拟办公室的专业及管理工作,诚为宝贵经验,并为日后与该办公室交流和合作奠定稳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