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2 — 刑事检控科新获委任的资深大律师:黄惠冲资深大律师及覃民辉资深大律师

2013年3月26日,司法机构宣布委任八名香港特别行政区资深大律师,当中两名为来自刑事检控科的黄惠冲及覃民辉。委任仪式于2013年5月11日在高等法院第1号法庭举行。

黄惠冲及覃民辉现任刑事检控科首长级人员,开始执业至今一直在政府从事法律工作。除了在不同时期就读同一本地中学、在不同年份加入政府(覃民辉在1981年加入政府任职法庭检控主任,黄惠冲在1993年加入政府任职见习律政人员)外,两人渊源甚深。

黄惠冲及覃民辉在香港大学一起攻读法律,1992年获颁法学士(荣誉)学位,1993年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同年一起在律政署(即律政司的前身,当时又称"律政司署″)担任见习大律师,并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

黄惠冲自获委任为律政人员以来,在律政司服务达20年,曾在13个不同岗位服务,主要负责处理民事诉讼和刑事检控工作,是个具有多方面专业才干的律师。他日常在各级法院的聆讯中处理原审和上诉案件,还向不同的执法机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有关民事及刑事事宜的法律意见,并积极参与律政司的管理工作。除了出庭外,他曾出任较高级法院的规则委员会成员,又在议会推动政府条例草案的审议,当中包括有关引入有利法律服务长远发展的修订、因应1997年主权回归而把御用大律师的委任本地化及适应化、及带来于2009年实施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相关法案。黄惠冲为刑事检控科四名副刑事检控专员之一,掌管分科二(讼辩),并兼任人事主管,负责刑事检控科所有管理及制定政策事宜。

覃民辉是经验非常丰富的讼辩律师,多年来曾检控多宗敏感和广受瞩目的案件,包括女报贩"霞姐″遭一群凶徒以大砍刀袭击不幸去世的残暴谋杀案、税务大楼风柜房离地数十尺的风槽顶发现泰籍女游客尸体的谋杀案、航空公司年轻女地勤人员独自夜归途中遭勒毙的案件,以及连环杀人犯21天内在"一楼一凤″单位以哥罗芳迷晕两名性工作者后把她们勒毙的案件。他并曾处理一宗谋杀案的上诉,案中上诉人杀死一名少女,在家中把尸体肢解后在厕所冲走。此外,他曾协助死因裁判官就2011年旺角花园街火警中九人死亡的事故进行死因研讯。覃民辉现为刑事检控科分科二(讼辩)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

覃民辉忆述1980年代的一桩轶事,当时他担任法庭检控主任,在铜锣湾裁判司署负责检控工作。有一天他前往法庭途中遇上大雨,抵达时全身湿透,而辩方律师和裁判司也无幸免。法庭当时命令覃民辉及辩方律师脱去衣服,覃民辉依令照办,把衣服鞋袜全部脱掉,仅余内衣和裤子,甚至把他的一双皮鞋搁在大律师专用桌上。裁判司这种"坚守岗位,风雨不改″的风范,他至今仍印象难忘。

黄惠冲和覃民辉对"披上丝袍″(此语源于资深大律师所穿的丝袍)深感荣幸外,认为这项委任是对律政司全体人员的鼓励,也是对他们为香港特区社会所履行的重要职责和良好表现的肯定。两人十分珍惜部门给予的机会和同僚的支持。

黄惠冲资深大律师(右)与覃民辉资深大律师(左)
黄惠冲资深大律师(右)与覃民辉资深大律师(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