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往前中區政府合署

自1986年起,律政司的辦公室主要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歷年來,基於運作及發展需要,律政司所需的辦公地方日增。由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樓面面積有限,律政司須把部分辦公室設於金鐘區一帶不同的商業樓宇及政府物業內。因此,律政司的辦公室現分別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和其他不同樓宇。

《二零零九至一零年施政報告》宣布,在前中區政府合署中座及東座辦公的決策局遷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後,現址會保留作為律政司的辦公室。2012年12月,政府宣布決定重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並分配予律政司和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這項安排讓律政司所有科別集中在前中區政府合署三座大樓,有助提升部門整體的運作及服務效率。把部分空間提供予法律相關組織設立辦事處,也可配合政府的政策,提升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政務及發展科負責管理這項大型搬遷計劃,並監督有關的規劃及推行工作。第一期遷往中區政府合署中座及東座的時間預期為2015年第二季,第二期遷往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時間預期為2018年年初。同時,在終審法院遷出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及完成所需程序後,律政司會接收該大樓,以提供空間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而政務及發展科已就此展開大樓翻新工程的規劃工作。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與前中區政府合署各座大樓,將於香港商業中心區心臟形成一個〝法律樞紐〞。

前中區政府合署
前中區政府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