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部(工務)

法律諮詢部(工務)在1998年10月1日於前工務局設立,合併了前新機場工程統籌署法律諮詢部、律政司民事訴訟組部分職位和當時的地政工務組部分職位。雖然法律諮詢部(工務)隸屬發展局,其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均由律政司借調,負責提供法律諮詢部(工務)職務範疇內的法律服務。

法律諮詢部(工務)負責就政府所有建造工程計劃提供法律服務(涵蓋爭訟及非爭訟事務),包括處理由工務部門及非工務部門(例如環境保護署)負責的建造合約,並向發展局工務科和工務部門就他們在履行職務時所遇到屬工務科政策範疇的法律事宜,提供意見。下文重點介紹法律諮詢部(工務)在2012、2013及2014年處理的重大事宜和工程項目。

港珠澳大橋模型
港珠澳大橋模型

法律諮詢部(工務)在大型基建項目合約的擬備和招標方面的工作,擔任重要角色。有關的大型基建項目包括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基建工程、中環灣仔繞道和東區走廊連接路、啟德發展計劃、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以及綜合廢物管理第一期設施。這些項目均涉及價值高昂的合約,當中包含針對各項工程的特定要求的複雜條款。

法律諮詢部(工務)曾向工務科提供意見,以便推行有關加強管制淡水冷卻水塔的措施,盡量降低其傳播退伍軍人症的潛在風險。此外,在龍尾泳灘工程項目先後面對就該項目的環境許可證提出的呈請及司法覆核申請時,法律諮詢部(工務)均就該項目的招標工作,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供意見。

法律諮詢部(工務)密切參與對建造業極為重要的立法建議工作,例如有關付款保障的立法建議。

法律諮詢部(工務)也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延誤所引起的議題,向運輸及房屋局和路政署提供法律意見。

在爭訟事務方面,法律諮詢部(工務)就公共工程合約引起的建造工程爭議向政府提供法律服務,並協助政府(尤其是工務部門)透過談判、調解、審裁、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