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

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

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由兩個小組組成,即法律意見小組和民事訴訟小組。

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法律意見小組)

法律意見小組的律師就下列多個範疇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城市規劃、環境、土地、建築物、建築物管理、房屋、道路計劃、鐵路項目、填海工程、文物及地租和差餉。在2012、2013及2014年,該小組曾就多項重要事宜和項目提供意見,其中包括︰

城市規劃

環境

土地及建築物


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民事訴訟小組)

民事訴訟小組的律師以發出指示的律師或訟辯人的身分,就關乎土地、城市規劃、建築物、環境及房屋的民事訴訟案件,代表政府出席香港特區各級別法院、委員會及審裁處的聆訊。該小組因應需要將部分工作外判給私人執業大律師和律師辦理。

在2012、2013及2014年,該小組曾處理多類民事訴訟案件,包括:

該小組也處理屬於其職責範圍事宜所引起的公法訴訟,例如為質疑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決定、建築物上訴審裁處的裁定及有關主管當局批出環境影響評估和環境許可證的決定而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以及一些仲裁案件(涉及建造工程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