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2 — 刑事檢控科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及覃民輝資深大律師

2013年3月26日,司法機構宣布委任八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當中兩名為來自刑事檢控科的黃惠沖及覃民輝。委任儀式於2013年5月11日在高等法院第1號法庭舉行。

黃惠沖及覃民輝現任刑事檢控科首長級人員,開始執業至今一直在政府從事法律工作。除了在不同時期就讀同一本地中學、在不同年份加入政府(覃民輝在1981年加入政府任職法庭檢控主任,黃惠沖在1993年加入政府任職見習律政人員)外,兩人淵源甚深。

黃惠沖及覃民輝在香港大學一起攻讀法律,1992年獲頒法學士(榮譽)學位,1993年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同年一起在律政署(即律政司的前身,當時又稱〝律政司署〞)擔任見習大律師,並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

黃惠沖自獲委任為律政人員以來,在律政司服務達20年,曾在13個不同崗位服務,主要負責處理民事訴訟和刑事檢控工作,是個具有多方面專業才幹的律師。他日常在各級法院的聆訊中處理原審和上訴案件,還向不同的執法機構、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有關民事及刑事事宜的法律意見,並積極參與律政司的管理工作。除了出庭外,他曾出任較高級法院的規則委員會成員,又在議會推動政府條例草案的審議,當中包括有關引入有利法律服務長遠發展的修訂、因應1997年主權回歸而把御用大律師的委任本地化及適應化、及帶來於2009年實施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相關法案。黃惠沖為刑事檢控科四名副刑事檢控專員之一,掌管分科二(訟辯),並兼任人事主管,負責刑事檢控科所有管理及制定政策事宜。

覃民輝是經驗非常豐富的訟辯律師,多年來曾檢控多宗敏感和廣受矚目的案件,包括女報販〝霞姐〞遭一群兇徒以大砍刀襲擊不幸去世的殘暴謀殺案、稅務大樓風櫃房離地數十呎的風槽頂發現泰籍女遊客屍體的謀殺案、航空公司年輕女地勤人員獨自夜歸途中遭勒斃的案件,以及連環殺人犯21天內在〝一樓一鳳〞單位以哥羅芳迷暈兩名性工作者後把她們勒斃的案件。他並曾處理一宗謀殺案的上訴,案中上訴人殺死一名少女,在家中把屍體肢解後在廁所沖走。此外,他曾協助死因裁判官就2011年旺角花園街火警中九人死亡的事故進行死因研訊。覃民輝現為刑事檢控科分科二(訟辯)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覃民輝憶述1980年代的一樁軼事,當時他擔任法庭檢控主任,在銅鑼灣裁判司署負責檢控工作。有一天他前往法庭途中遇上大雨,抵達時全身濕透,而辯方律師和裁判司也無倖免。法庭當時命令覃民輝及辯方律師脫去衣服,覃民輝依令照辦,把衣服鞋襪全部脫掉,僅餘內衣和褲子,甚至把他的一雙皮鞋擱在大律師專用桌上。裁判司這種〝堅守崗位,風雨不改〞的風範,他至今仍印象難忘。

黃惠沖和覃民輝對〝披上絲袍〞(此語源於資深大律師所穿的絲袍)深感榮幸外,認為這項委任是對律政司全體人員的鼓勵,也是對他們為香港特區社會所履行的重要職責和良好表現的肯定。兩人十分珍惜部門給予的機會和同僚的支持。

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右)與覃民輝資深大律師(左)
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右)與覃民輝資深大律師(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