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先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先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
潘英光先生

潘英光先生在1991年加入律政司(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检察官。他先后在民事检察科、国际法律科及法律政策科内工作。

潘先生于2008年7月获委任为法律政策科副法律政策专员(一般法律事务)。他的兴趣包括航空法、国际贸易法及国际私法。潘先生是律政司为落实香港仲裁法委员会报告书而成立的部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他现时的职务包括推广香港的法律及仲裁服务及就法律及仲裁事宜与有关的内地机构联系。潘先生曾参与多项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他亦参予与最高人民法院商议订立《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于2006年签订)的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