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廖玉玲大律师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廖玉玲大律师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
廖玉玲大律师

廖玉玲于香港大学及伦敦大学修读法律,分别于1987年和1989年获颁荣誉法学学士(LLB)和法学硕士(LLM)。1992-2001年为香港执业律师,1993年获认许为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2001年获认许为香港大律师。于张奥伟爵士大律师楼执业。并分别于2001年及2009年获认可为HKIAC 和英国CEDR 调解员。

懂流利普通话、广东话及英语,90年代起积极参与中国相关业务,成功协助众多中方及夸国企业透过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解决纠纷,涉及香港、中国、斯德哥尔摩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纠纷包括股东、合营企业、合同、国际贸易、土地、承继等。

2005至2010年及2012年任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曾任新晋大律师委员会主席。现时是公会内地事务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等委员。也是香港女律师协会执委会委员。现获委任为牌照上诉委员会副主席、税务上诉委员会、地产代理监管局及护士管理局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