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廖玉玲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廖玉玲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
廖玉玲大律師

廖玉玲於香港大學及倫敦大學修讀法律,分別於1987年和1989年獲頒榮譽法學學士(LLB)和法學碩士(LLM)。1992-2001年為香港執業律師,1993年獲認許為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2001年獲認許為香港大律師。於張奧偉爵士大律師樓執業。並分別於2001年及2009年獲認可為HKIAC 和英國CEDR 調解員。

懂流利普通話、廣東話及英語,90年代起積極參與中國相關業務,成功協助眾多中方及誇國企業透過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ADR)解決糾紛,涉及香港、中國、斯德哥爾摩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糾紛包括股東、合營企業、合同、國際貿易、土地、承繼等。

2005至2010年及2012年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曾任新晉大律師委員會主席。現時是公會內地事務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等委員。也是香港女律師協會執委會委員。現獲委任為牌照上訴委員會副主席、稅務上訴委員會、地產代理監管局及護士管理局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