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副会长及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新强律师

林新强律师于英国艾塞克斯大学修读法学院学士。1988年获取香港执业律师资格、1993年获取英国执业律师资格、1993年获取新加坡律师资格、2003获委任为中国委讬公证人。现为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处理房地产事务及商业交易活动所牵涉的法律事务。林律师于2011 年获选为香港律师会副会长,并参与不同委员会的工作,目前他担任律师会辖下会员服务常务委员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及香港律师会业务管理委员会主席。除了日常的法律事务及香港律师会的工作外,林律师亦参与多项其他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