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6月13日,律政司正式推出「調解為先」承諾書星徽獎勵計劃(“獎勵計劃”)。在2019年「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上,律政司首次舉辦「調解為先」承諾書星徽獎勵計劃頒獎典禮。
在獎勵計劃下,律政司會向能證明其符合下列一項或以上準則(“獎勵準則”)的承諾人頒發「調解為先」星徽 (“星徽”),以表揚承諾人有功於在其界別推動和實際採用調解。星徽與徽號的作用類似,我們鼓勵獲頒發星徽的承諾人在其店鋪、銷售點及/或工作間展示星徽。承諾人也可(在不對星徽作任何修改的前提下)在其信箋抬頭及其他刊物中展示星徽。 |
![]() 「調解為先」星徽 |
「調解為先」星徽在舉行下一次「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前,律政司會邀請所有承諾人填寫問卷說明他們是否符合任何獎勵準則,並提供資料佐證。承諾人如符合獎勵準則,便會在下一次 「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中獲頒發星徽。 |
奬勵準則奬勵準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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