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的发布版本

以电子方式发布的经编订香港法例,可于互联网上的“电子版香港法例”免费取览,网址为www.elegislation.gov.hk,该网站设有繁体中文、简体中文和英文多个界面可供选择。

根据《法例发布条例》(第614章)第5条,在“电子版香港法例”发布的经核证法例文本具有法律地位。我们正按部就班核证法例,以期于2025年内在“电子版香港法例”提供所有现行法例的经核证文本。时至今日,絶大部分于“电子版香港法例”发布的现行法例,均已备有经核证文本。

如“电子版香港法例”仍未发布某章法例的经核证文本,用户如欲取得该法例的正式版本,应参阅香港法例活页版及宪报印刷本。

至于已经生效但尚未纳入“电子版香港法例”的修订条文,在有关条文的标题旁边会标注铅笔编辑记号以提醒用户。“电子版香港法例”内的法例文本,一般会在修订或废除生效后三星期内更新。

除了香港现行法例,“电子版香港法例”也可让公众查阅法例的旧有版本,最早可追溯至199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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