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企业传讯统筹主任
(非公务员职位空缺)

薪酬∶

月薪港币78,380元
(获取录者如具备超过规定而获认可的任职高层工作经验,或可获得较高的薪酬。)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

注:
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及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 的成绩。

职责∶

企业传讯统筹主任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聘用期为两年。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律政司的业务需求和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按合约条款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如适用)。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9楼941室律政司招聘组 (查询电话:2867 4809 / 2867 5014)

截止申请日期:

香港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6时(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注 :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或直接于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载。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履历表(其内包括详细列明现时及过去的受雇概况、职位、工作和职责、受聘期等),以及学历证明书和现时及过去受雇记录的副本,在香港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6时或之前送达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9楼941室律政司招聘组(查询电话:2867 4809 / 2867 5014)。逾期递交或不完整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为避免邮递延误或失误,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列印或写上正确地址及贴上足够邮资的邮票。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司,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或直接于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7.html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处理。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所需的履历表和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的履历表及/或证明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表格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八个星期内收到(电邮或邮递)通知。申请人如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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