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草拟专员(公务员职位空缺)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现诚聘法律草拟专员。

职位

法律草拟专员掌管律政司法律草拟科,就以下职务向律政司司长负责︰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获聘为律政专员,出任法律草拟专员一职,但日后或会调任律政司内其他律政专员的职位。

人选

申请人必须︰

非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申请,但只在物色不到合适和合资格的永久性居民时才会获聘。

获取录的申请人预期在2021年上半年内上任。

薪酬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聘用期为三年,政府可酌情决定续聘。

律政专员的职级为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表第六点。获取录的申请人于受聘后将会收取月薪港币265,150元。整套薪酬福利条件包括约满酬金、例假和度假旅费津贴、医疗及牙科诊疗、房屋福利(须受有关的公务员事务规例订明的申领准则规限) ,以及其他与这职位相称的福利。受聘人须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条款,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中付出雇员部分的金额。

在合约圆满结束后,法律草拟专员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为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相等于合约期内担任律政专员所得底薪总额的25%。

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在应征信内详细列明认为自己适合出任本职位的理由,并把应征信连同一份详尽履历,送交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西座8楼律政司招聘组,或以电邮方式寄交dorisung@doj.gov.hk。如有查询,请致电(852)3902 8729与洪德贞女士联络。截止申请日期和时间为香港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下午6时正 。申请人请尽量于应征信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约见,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司,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所有申请均会绝对保密。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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