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与内地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安排》)。图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签署该《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安排》)。图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签署该《安排》。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就香港和内地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建立一套更清晰和明确的双边法律机制。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就香港和内地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建立一套更清晰和明确的双边法律机制。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四)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仪式上,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四)及嘉宾合照。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左四)今日(一月十八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仪式上,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右四)及嘉宾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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