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北京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傍晚在北京会见 传媒的谈话全文:

律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我很简单向大家报告今次我们访京的行程。我们主 要拜访的部委包括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基本法委员会、港澳办,及 法改委等部门。这些部委以往一向与律政司的工作均有交流,所以今次访京主要 作礼节性访问和举行基本的工作会议。今次主要的主题是希望与内地各个部委沟 通,往后可以理顺律政司希望推行的计划,就是加强香港作为一个亚太区法律服 务、仲裁和调解中心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认为一方面可帮助业界的发展,另 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香港在国际上的地位,也可以加强国际社会对香港 法治和司法独立的信心。

主要工作的详细情形我不多说,但我可以讲几个重点。第一就是前海和南沙 的发展。我们向相关的部委建议希望可以加强当事人采用香港法律和采用香港仲 裁服务。我们认为这做法对吸引外资在前海或南沙地区投资有帮助,亦可以推动 香港和内地仲裁业界的沟通。

此外,下个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会在香港正式宣布成立位于香港的亚太区中 心,这方面我们希望可以令国际私法在香港推动,亦可以加强其他公约国做这方 面的工作。今次访问的情况大致是这样,大家还有什么问题?

记者:司长,你在港澳办会见了何人和所谈及的话题是什么?有没有提到廿三条 立法或“双非孕妇”的问题?

律政司司长:在港澳办我有机会跟王光亚主任和张晓明副主任会面。

记者:有没有提到廿三条立法,特别是早前张晓明副主任所说的香港在适当时要 推行廿三条立法的问题?

律政司司长:我和张副主任的谈话主要是向他介绍我刚才所讲的律政司往后工作 的计划,即是如何加强香港作为亚太区的法律服务、仲裁和调解中心。廿三条立 法并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我想大家亦清楚知道在《基本法》下就廿三条立法确 实是我们的宪制责任,不过,我们现届政府目前的工作重点,正如我们以前所重 申,是以民生和经济为重点,所以希望可解决一些如房屋或者扶贫方面的民生工 作。记者:“双非”问题都是民生问题,有没有跟王光亚主任探讨过?

律政司司长:关于“双非”的问题,我以前也很清楚讲过,我们希望可以在香港 的司法系统内解决,所以今次“双非”也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因为我们希望, 也有信心可以用香港的司法系统或其法制下的工作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有没有跟王主任谈及 CY 近期僭建的问题?王主任有没有就 CY 在这件事 的处理手法及施政有什么评价?

律政司司长:我没有跟王主任谈过特首的僭建问题。但我可以向大家透露的是王 主任对特区政府,包括特首的工作,是绝对支持的。

记者:他说过什么表示他支持 CY?

律政司司长:正如我刚才所讲,我们没有讲过僭建问题,但是王主任在我们的谈 话中,非常正面的说,中央政府是绝对支持我们新一届政府的工作,亦会全力配 合新一届政府,包括特首现在和往后推行的工作。

记者:你跟张副主任没有提及廿三条立法的工作,跟王主任有没有谈这个问题?

律政司司长:这位传媒朋友非常心水清,不过我的答案也是一样,我们都没有谈 及廿三条立法问题,因为我们对廿三条立法的立场是非常清楚的,亦希望大家在 这方面不需要有不必要的揣测。正如我刚才所讲,这主要有两点。第一点重申在 《基本法》下确实是有责任进行廿三条立法,但现届政府目前极度关注的仍然是 民生方面的问题。

记者:王主任说会支持特区政府的工作,他有没有特别提到他们会继续支持梁振 英,还是没有提过 CY?

律政司司长:王主任非常清楚表示支持我们现任特首梁先生继续他的工作,所以 我亦希望大家在这方面不需要有不必要的猜测。

记者:最近特首的僭建风波有没有影响?令政府目前处于弱势,社会的批评和舆 论的抨击亦比较多?

律政司司长:我们新一届的政府,由七月一日到现在,大约是四、五个月,我个 人和其他司局长的看法也是一样,就是全个团队都是非常用心用力希望可以为香 港做事,亦希望香港市民在这方面可给我们一些时间,给我们一些空间工作。现时我们觉得我们的团队精神非常好,我们亦希望可一致在香港就各方面,包括民 生、社会、经济等任何方面可为香港市民做事。我们在这方面不会有任何动摇。

记者:司长你见法工委时有否讨论“双非孕妇”问题?上次司长曾提及向英国一 位法律人士探讨这问题,未知现在进度如何?

律政司司长:在法工委时,我们仍然是讨论如何加强香港作为一个亚太区法律服 务、仲裁及调解中心,我们并没有讨论过“双非”问题。

记者:英国那方面进展如何?

律政司司长:让我简单透露一下,正如我以前曾经提及,在“双非”问题上,我 们就坊间、法律界人士曾经建议的每一个方案,我们律政司的同事已经作出了非 常详细的研究,亦正如这位传媒朋友所记得,我较早前在广州与传媒会面时曾透 露我们有向英国御用大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我可以补充一下,希望避免误会,因 为有些传媒曾质疑为何我只向英国方面的御用大律师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其实我 们整个法律团队包括香港律政司的同事、香港的大律师、香港的资深大律师及英 国御用大律师。就那些方案我们已经有一个方向性的决定,但是因为碍于某些法 律问题,不好意思,我知道较早前曾经向大家表示希望能够尽快解释,但因为有 些法律观点及法律程序的问题,现阶段我不可以向大家透露有关的详细情形。因 为一旦透露,我们担心会影响日后的部署,但我可以说的是,在适当的时候,当 不影响法律上部署的情况下,我会再向大家交代,不过希望大家可以放心的是, 各方面的工作,我可以和大家说,进展是正面及良好的。

记者:那方向性的决定是什么?

律政司司长:正如刚才所说,如果我透露会影响法律上的部署,所以不好意思。

完 /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