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决定不需就涉及发展局局长的录像片段采取进一步行动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五日)表示,有关在二○一二年十月上载于一个网页涉及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录像片段,律政司决定不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发言人表示有关录像片段似乎曾被剪辑,但警方却未能获得拍摄该录像片段的人士或其他相关人士提供进一步证据或其他协助。由于证据有限,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资深大律师按照既定的法律原则及检控政策及常规,经仔细考虑事件后,决定不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在二○一二年十月上载于一个网页的录像片段显示陈茂波与其家人于香港赛马会使用餐饮设施期间曾经饮用啤酒,而在另一个场合,陈茂波的私家车被拍摄到于路上行驶时短暂地越过双白线。其后陈茂波主动联络警方,警方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

  为免可能产生偏颇和不当影响的印象,律政司司长在信纳刑事检控专员与涉及此案的任何人士没有关连后,已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该案,包括考虑是否应作出检控。

完 / 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