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授权刑事检控专员作检控决定

律政司有既定机制确保检控决定公平公正。在有需要时,授权刑事检控专员作出检控决定或寻求独立大律师意见,均是可以考虑的处理方法。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二月八日)表示,就廉政公署一宗涉及行政长官和刘梦熊的案件,以及九龙塘约道七号若干建筑工程个案,律政司司长为免可能产生偏颇和不当影响的印象,在信纳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资深大律师与涉及上述案件的人士没有关连之后,已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该等事宜,包括有必要时考虑是否作出检控。

  律政司司长认为基于公众利益,应该向社会表明律政司将会如何处理相关事宜。律政司司长作为律政司的首长,会确保这些个案均会根据妥当及适当的程序处理,并严格遵照法律及检控政策行事。

完 / 2013年02月0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