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于“2013福建厦门香港周”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开幕仪式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尊敬的陈义兴厅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上一次香港律政司在福建举办研讨会,刚好是十年前我们与福建省司法厅在福州合办的闽港法律界交流合作研讨会。这次福建、厦门和香港三地政府联合主办“2013福建厦门香港周”,律政司很高兴可以在厦门举办研讨会,再一次让两地的法律与仲裁业界有机会交流和研究未来的合作方向。

  在过去十年,内地和世界经济的大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全球化和地域融合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面对这情况,吸引外资、拓展国际市场和完善国际营商环境确实十分重要。要做好经济和商贸发展,当然有很多方面要配合。但有一方面不能不提的,是经济发展与完善的法律配套,包括有效的解决商业争议服务,有着紧密的关系。也就是说,要发展经济,不能不考虑法律服务。

  对从事国际商贸的人来说,传统的法庭诉讼已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国际商业仲裁则是现代国际商贸界最流行的解决争议方法之一。另一方面,内地企业,无论是在成立、在发展业务、还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好,对现代化的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服务的需求也十分之大。

  随着内地经济快速发展,厦门企业对外投资的活动和金额也越来越多。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未来五年的工作,包括深化闽港合作和协助企业“走出去”。我们非常支持福建省政府这方面的工作,也非常欢迎在这方面的合作机会。

  香港的法律与仲裁专业人士,有丰富的国际商业法经验和高端的专业水平,可以提供不同领域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协助国内的企业(包括福建和厦门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此外,香港多年来也是亚太区域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在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外,我们同时积极吸引合适的国际法律和仲裁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在最新的《施政报告》中也重申这政策。除了在一九八零年代设立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外,“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院”于二零零八年在香港设立秘书处分处,成为其巴黎总部以外设立的第一个秘书处分处,也是它们全球唯一的分处。另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在去年九月在香港设立首个内地以外的仲裁中心。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成立,不单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仲裁中心的领导地位,也进一步强化香港处理涉及内地的仲裁个案的优势。

  仲裁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地点时,仲裁裁决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执行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现在已可根据《纽约公约》在超过140个司法管辖区强制执行,但律政司还在继续拓展这个网络,务求香港仲裁裁决能在更多地方得到有效执行。

  香港特区跟内地于一九九九年签订《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多年来,香港与内地在执行仲裁裁决方面已累积了相当经验。在今年一月,香港与澳门也签订《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与澳门签订的《安排》,内容与香港跟内地签订的《安排》相类似。我们正就《仲裁条例》提出相应修订,从而落实与澳门签订的《安排》。

  去年年底,国际知名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香港设立亚太区域办事处。这不单代表“海牙会议”对香港作为亚太区法律服务中心投下信心的一票,也令香港能够在提供国际私法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天的研讨会将为深化闽港法律及仲裁界的交流合作,构建良好的平台。我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向所有参与和支持这次研讨会的单位和机构,包括福建省司法厅、厦门市司法局以及多个部委、机关、仲裁委员会和律师协会,致以衷心的感谢。还有,我也感谢各位发言嘉宾,和出席论坛的每一位朋友。

  最后,我祝愿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各位。

完 / 2013年04月2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