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得悉申诉专员建议制订道歉法例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二日)表示,律政司得悉申诉专员建议政府考虑制定法例,让公营机构作出道歉而无需担心日后带来法律责任。

  律政司认同需要考虑在香港引入道歉法例的重要性。律政司于二○一二年十一月成立了调解督导委员会,由律政司司长出任主席。督导委员会成立了三个小组委员会,包括规管架构小组委员会。正如其职权范围列明,该小组委员会将考虑应否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

  由黄国锳资深大律师出任主席的规管架构小组委员会正研究香港的情况,并会全面研究和比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以考虑是否建议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如有该需要,这项法例的条文内容及条文应否纳入调解条例内还是以独立的法例处理。

  规管架构小组委员会在道歉法例方面的工作进展良好。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作为督导委员会的主席,会密切跟进工作进度,以确保报告书在完成后可尽快公布并作公众谘询。

完 / 2013年07月2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