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刑事检控专员委任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与候任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一日)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律政司司长∶今日同大家见面的目的,是向大家宣布政府已经决定委任杨家雄资深大律师为下一任的刑事检控专员,并将于九月九日正式上任。

  持平、公正、依法及不受政治干预的刑事检控工作,是维护法治的重要一环。律政司一直非常重视刑事检控工作的质素。

  律政司在去年十一月底开展了“内部晋升及公开招聘”工作,寻找合适的人士出任刑事检控专员一职。经过超过半年的遴选程序,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主持的遴选委员会,认为杨先生是最合适的人选,并因此决定委任他为下一任的刑事检控专员。

  杨先生在法律界已经服务超过二十五年,无论在刑事、民事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商业罪案及与证券有关的法律事务,杨先生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及深厚的法律知识。

  杨先生过去多年来亦积极参与法律界及相关工作。他曾经以大律师公会的副主席及其他身分参与大律师公会的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及业界的发展。

  杨先生对政府的工作亦绝不陌生,他曾经参与多项公职工作,包括“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上诉委员会”主席,及“上诉委员团(城市规划)”副主席。

  杨先生在业内享有十分良好的声誉,我深信杨先生会为律政司引进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才能,以公正和持平的态度履行刑事检控专员的职责,我和律政司的其他同事十分期待与杨先生合作。

  最后,我希望藉此机会衷心感谢现任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资深大律师。他服务了律政司超过二十一年,他出色的工作表现,备受政府及法律界人士的尊崇及赞许。

  薛伟成资深大律师在任期间,一直致力维护法治,以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检控工作。他亦积极推广法治的普及工作,举办了多项公开活动,例如已经举办了两届的“检控周”,大大加强市民对法治及刑事检控工作的认识。我衷心祝愿他有更美好的新发展。

  我现在邀请杨家雄资深大律师与大家说几句话。

候任刑事检控专员∶各位传媒朋友,很高兴今日与大家第一次见面。刑事检察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重要的一环,其最重要的目的是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在这方面,拥有一个独立、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刑事检察制度,对维护香港司法制度和维护香港法治这个香港最重要的核心价值,至为重要。

  根据《基本法》第6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在过去的日子,律政司司长、刑事检控专员及刑事检控科四百多位同事,一直捍卫香港的法治,以高度专业的水准及精神进行刑事检察工作,深受国际社会的认同。

  我非常高与能加入成为他们其中一分子,我期望与他们有非常愉快的合作。

  各位,在履行刑事检控专员的职责时,我会竭尽所能,坚守《基本法》第63条赋与律政司独立主理香港刑事检察的权力;我会不偏不倚,我会大公无私,我会以社会及市民的利益为依归,我会维护香港的法治。

  我极期待与律政司的团队继续公正、独立、客观和专业地处理香港刑事检控工作。多谢各位。

记者∶为何会拣选杨先生?是否基于杨先生在商业罪案和证券方面的知识,方便处理新地案或商交所案?问杨先生,有否信心处理这些大案?

律政司司长∶杨家雄先生是一位资深的大律师,他在法律工作方面,无论在民事、刑事,都有丰富经验。特别在刑事方面,他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包括商业的刑事案件和与证券有关的案件有非常良好和丰富的经验,而且一直在业界享负盛名。我对杨先生在专业方面的知识绝对有信心,亦绝对对杨先生领导才能方面有信心,可以领导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其他同事面对将来的艰巨刑事检控工作。

候任刑事检控专员∶就着我的经验,我多年来接触不同的刑事官司,特别是涉及商业罪案、讹骗以及有关股市买卖各方面的问题,我有经验和有信心。就这位朋友问,就一些大案,在我心目中,案件没有分大小,任何案件都影响人的一生,所有案件都会依足检控指引和政策,根据我们的专业,考虑所有的证据和一切情况后,作出决定。我特别强调,任何案件无分大小,特别所谓政治,于刑事检控专员来说,于刑事检控政策来说,这完全不是一个考虑因素。

记者∶司长,可否谈谈律政司决定不检控林奋强?杨先生,你对于林奋强这些商业买卖涉及的案件有何看法?

律政司司长∶有关林奋强先生的事件,由于他与我同时是行政会议成员,所以当事件发生时,我已经为了避嫌,亦根据以往一向的做法,授权现任刑事检控专员处理此事。我作为律政司司长,确保处理这事的程序大公无私。就这事件,我理解约于五时左右,现任刑事检控专员会与传媒详细解释他的决定。简单来说,第一,刑事检控专员亲自看过有关的证据和相关法例,他认为不应该进行任何检控工作。第二,为了程序公义,为了这件比较敏感的事情对香港市民有好的交代,我们转聘了外间独立的刑事资深大律师,一位非常资深的刑事资深大律师,独立地给予专业法律意见。这位资深大律师亦是最后作出结论,法律上不应有任何检控行动。第三,廉政公署的Operations Review Committee(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亦有检视此案,亦同意我刚才提及的刑事检控专员的意见,以及外间独立资深大律师的意见。至于有关详情,在五时十五分,现任刑事检控专员会有详细解释,大家可留待当时提出。

记者∶陈茂波案进展如何?

律政司司长∶就陈茂波事件,我们知道有市民向廉政公署作出投诉。正如日前律政司发出的声明,我亦以一贯做法,将这事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现阶段因为这情况不方便向大家作进一步评论。

记者∶两位与发起占领中环的戴耀廷副教授是大学同学,如果日后有关占领中环的检控工作,你会如何处理?是否有需要避嫌?

律政司司长∶我可以清楚向大家说明,无论是同学关系,或者其他朋友,或者其他关系,绝对绝对不会影响我们处理律政司工作,无论是民事或刑事检控的工作。第二点我希望强调的是,现行制度,特别是律政司一直沿用的制度,在某一个案事件,若有需要的话,有完善制度避嫌,或作出相关的措施。所以刚才这位传媒朋友所说,我们与戴耀廷副教授的关系是大学同学,不会影响我们处理工作时,仍然保持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的态度。

记者∶专员上任后会否加快处理曾荫权案?

候任刑事检控专员∶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会竭尽全力,尽快处理我需要处理的案件。现阶段,直到今日,我仍然是个求职者,所以我仍未看有关档案,亦不应该有机会看。所以,就个别案件,无论社会有多关心该案件,我无从帮助。我强调,我会竭尽全力,尽快处理我应做的事情。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 2013年08月0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