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发表2012年工作回顾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今日(八月十九日)发表了《香港刑事检控2012》,回顾该科过往一年的工作。

  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资深大律师形容2012年是充满挑战及成果特别丰硕的一年。在该刊物的序言中,他概述年内所处理的重要议题和关注,也分享了对检控机关工作的理念和看法,包括“检控职能必须与规管或调查机构分开”,确保不会造成执法机关“自我监督的情况”。

  薛伟成亦特别谈及和平和合法进行示威的基本权利。他说:“我们的宪制秩序是以尊重法律为经,尊重他人为纬。身为检控人员,我们力求在处理公共秩序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时,取得适当的平衡。”他并且补充,只针对涉案人士有明显越轨,漠视或违反法例的公然违规案件作出检控。

  刑事检控专员认为,刑事检控科已巩固地确立为现代检控机关,并在国际间备受认同和推崇。他概述该科在2012年改善和革新检控工作所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

* 成立专门的电脑网络罪行组;
* 就处理有关剥削他人的案件委任一名协调人员,并成立谘询委员会,以便更深入了解并处理所涉及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 透过举办检控周及在适当情况下解释检控决定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问责性和透明度;
* 推行特别为科内律师及私人执业律师而设的全面培训计划;
* 与地区及国际团体保持合作,并为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检控人员安排交流计划,以及让发展中国家的检控人员到该科实习;
* 在举办会议及研讨会方面担当主导角色,促进业内及社会对量刑、传闻证供、环境法、电脑网络罪行及刑事司法改革的讨论;
* 改组本科的架构及工作程序,使之更为现代化;
* 检讨及更新本科的指引、指示及手册;及
* 继续与私人执业律师建立伙伴关系,并与执法机构保持紧密合作。

  薛伟成说:“刑事检控科取得的成果,全赖一克尽己职的成员,凭专业技能和工作热诚,迎对种种挑战。我们在秉行公义时,必须以公开、负责、坚守原则的专业态度,以及独立性为首要任务。”

  《香港刑事检控2012》载述本科的工作重点、重要案件及数据,以及专题特稿。刑事检控专员在“执行检控 取信于民”专题特稿中,讲述了藉出色的工作表现及有效维护法治而取信于民的重要性。“得到市民的信任及认同,对检控机关至为重要,否则,检控机关便无法在社会上确立认受性和地位以履行职务。”

  在“现代检控人员该如何定位”一文,副刑事检控专员黄惠冲资深大律师认为现今检控人员须有“360度的取态”。黄惠冲写道:“现今的检控人员不能只视自己为刑事法律执业律师。因为时至今日,所有作出检控决定或上庭讼辩的人员,通晓人权法律与实践的实务知识,已是应有的第二本能。”

  鉴于香港在打击洗黑钱方面的成就,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因而把香港从该组织的跟进程序名单中剔除。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何咏光在“对付洗黑钱罪行的战斗不能稍有松懈”一文,阐释刑事检控科在这方面的工作,并论述以民事法为基础的没收洗黑钱得益制度。此外,香港大学英文学院名誉教授Simon Alderson博士在“适当的语句:谈浅白英语与刑事检控科”一文,就法律行业使用浅白英语提供实用的建议。

  《香港刑事检控2012》可在网站(www.doj.gov.hk/sc/publications/yrreviewpd2012.html)下载。

完 / 2013年08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