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晚(十月十一日)出席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成立一周年庆典后与传媒谈话内容∶

记者∶早前有的士司机被控袭击女乘客,最终撤销控罪,但之前已还押一段时间。另外有一宗案件,关于一名运输工人被控涉嫌管有伪钞。两宗案件都是上庭后被撤销起诉,请问检控过程有没有粗疏,律政司会否跟进调查?

律政司司长∶这两个个案我们一定会跟进,大家可以放心。但我希望澄清,特别是关于的士司机一案,这两天我们重看相关文件,我们认为作出检控决定的整个过程中并无问题。整件事情是当律政司收到警方向我们提交的文件时,我们看到当时的女事主在认人过程中认出被告,亦考虑过其他相关证供,我们认为在当时所有的证据下,我们有责任作出检控。至于这件事为什么会在开审后撤销控罪,主要原因是当第一日女事主在法庭作供时,她的口供与我们原先的有出入,特别是在认人方面,她在庭上有些答案显示她不是很肯定被告是否就是当日犯事的人士。换言之,因为女事主在庭上作供的问题,我们才再次考虑是否应该撤销检控。当刑事检控专员知道了这情况后,他亦考虑到女事主在法庭上作的口供,认为在这转变下,就不应继续检控。所以整件事我想强调的是∶第一,在作检控时的程序并无问题,我亦不希望有些传媒就这件事说律政司“砌生猪肉”,这个我认为绝对对律政司,特别是刑事检控科的同事绝对不公道,因为当时我们是根据手上有的证据,事后因为女事主证供的问题才要撤销控罪。至于其他的事情,我们会继续跟进。这是第一宗案。

  第二宗关于涉及行使假钞票,当时作出检控决定时,我们并无相关资料,警方并无问过我们的法律意见。很明显这次这件事要撤销控罪是因为在庭上发现相关的警方证人的口供出现问题,就这方面刑事检控专员已与警方进行沟通,要求跟进有关情况。

记者∶会不会有人有机会受到处分或调查?

律政司司长∶现阶段是言之尚早,如果我没记错,事情发生只是两日,我们亦是在这件事后才与警方沟通,要求跟进事情。与第一宗案件一样,案件未审讯前,我们都不知道证供会出现这种情况。两个个案都是在审讯期间出现一些我们先前未能预知的事情。关于跟进方面,刚才你问警方会如何处理,这是言之尚早,我们不知道日后的调查跟进会是怎么样,有资料的话会继续与你们联络。

记者∶这两宗案件,是否律政司没有责任或错失?

律政司司长∶我不认同在这两个个案中,律政司作出检控或处理事情时有任何错失,我不同意这说法。

记者∶你认为HKMAAL(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将来有没有可能成为调解员的法定机构?

律政司司长∶关于调解员资历问题,其实在长远方向和长远策略上,我们确实有考虑是否需要成立一个法定机构,但我必须强调,这是长远要考虑的方向,现阶段我们仍保持开放的态度,日后若真的成立一个法定组织的话,我们希望用HKMAAL这个模式作为借镜和汲取他们的经验。

  所以回答你的问题就是∶第一,现阶段未确定,这是个长远的问题;第二,真的要这样做的话,当然我们会再进行公众谘询;另外,我们希望会借鉴HKMAAL的经验。

记者∶在的士司机案里,主控官有否泄露的士司机的资料?

律政司司长∶我们也关心这方面的事情,现正了解情况。我们正向相关的大律师了解这件事,在等候有关报告。我知道传媒和公众都关心这方面的资料,我们都很关心,但事件究竟是怎么样,仍需时间了解。

完 /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