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员会委任新成员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二月五日)宣布,行政长官现已委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林峰教授为法改会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一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林峰教授的研究兴趣是公法(宪法及行政法)、环境法、比较劳动法及知识产权法。

  在这项新任命后,法改会的现任成员如下∶邓国桢法官、白仲安、周家明资深大律师、冯庭硕资深大律师、李慧贤、林峰教授、林李静文、罗德士及韦健生教授。

  法改会的主席是律政司司长,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法律草拟专员则是法改会的当然成员。



2014年02月0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