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移交逃犯及政改谘询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出席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与记者的谈话内容∶

记者∶与澳门移交逃犯的协议现时进度如何?大概几时可以签署协议并提交立法会?例如就最近的刘銮雄案,能否赶及在完成程序后将他移交?

律政司司长∶首先,我不方便就个别的刑事案件作出评论。但就这方面的工作,我了解传媒朋友和社会人士都关注。正如我刚才在开会的时候都有提到,自我上任后,亦有就这件事开始与澳门的相关当局提出商讨。实际工作进展详情,我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可以说的是,双方已经在工作层面举行过不止一次会议,而且在去年和今年都有举行会议,未来短期内仍会有工作层面的会议,有可能有更高层的会面。实际的进展现阶段我不方便给予时间表,但因为我们明白澳门和香港两地市民都关注这件事,我们都希望尽快全力积极处理这件事。就工作安排方面,首先要香港和澳门就安排内容的文本有协定,协定达成后,各自会在香港和澳门的立法会进行相关立法工作。这做法和香港特区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就刑事司法互助,包括移交逃犯的模式和工作进程一样,并无特别因为是澳门而采取另一个方法,而是根据以往一贯做法。换言之,在刚才我说的工序完成,即双方就文本达成一致协议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是就相关文本内容向立法会提交,然后开展立法工作,我相信暂时无法给予一个特定时间。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完成?

律政司司长∶我想也要再看看下一步的工作进展。

记者∶有建制派议员提出个人方案,设两重关卡选行政长官候选人,先取十分一的提名,之后再取一半提名委员会的支持才能成为候选人。会不会觉得这个方案可以接受?或者是关卡太多?

律政司司长:多谢你的问题。正如我们去年十二月四日正式展开谘询时都说得很清楚,在谘询期间,我们的目的是希望尽量听,我们不会就个别具体的方案或建议作出具体回应,过往对其他人士的建议是这样做,今次我们对这个建议亦是用同样的处理方法。不好意思,暂时不能透露我们的看法。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4年03月3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