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就马惜珍案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十四日)晚上就马惜珍案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就马惜珍案,刚才律政司发出的新闻稿指有些证人已过身,究竟有多少证人已过身?有没有多些资料?

律政司司长∶我明白你们对这事的关注,但不好意思,由于刑事检控仍未完结,所以详细的资料,现阶段不方便公布。但你们看整件事,用常理去看,你们都可以了解到一九七八年到现在,当时牵涉的相关证人,到现在如果仍在生的话,年纪都不小,亦正如新闻稿所说,有些已经身故。所以整体来说,这是当时律政司再作检讨,看看有没有足够证据可以继续检控时的其中一个主要考虑。因为我们的《检控守则》说得很清楚,要检控或继续检控,需要两个相关考虑,第一是有没有足够被法庭接纳的证据,有一个合理机会可以作出检控决定,第二是公众原则。这次因为时间关系,很多证人相继不在,或者年纪已经很大,而因为年纪大而不记得相关事情,又或有些即使仍然在生,亦未必愿意合作,所以其实在较早时,正如今早在法庭都有提及,在二○○五年时,律政司在检视这检控工作时,已决定没有足够证据可以再继续。其他详情,暂时不方便再讲。

记者:如果他(马惜珍)本人回来,律政司会如何处理?他是否需要受审?

律政司司长:这方面要看到时的情况再作决定。

记者:是否等于无罪?

律政司司长:在香港的司法制度里,法官一日未判决,假设其无罪的法律原则仍然适用,所以要看往后事件如何发展。

2014年04月1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