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法律学生凭优越作品在法律改革征文比赛获奖(附图)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五名法律系学生以其明理辩析、透彻研究的法律改革论文,在今日(六月三十日)举办的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奖状颁发典礼中获得嘉许。

  该征文比赛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首次举办,目的是让年青法律学生认识法律改革的重要性,让他们有机会就香港法律的特定范畴提出改革建议。

  这次征文比赛的题目是:“婚前协议应否在香港获得承认和强制执行?如属肯定,则应如何施行?”五名得奖者分别来自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律学院,他们可获派往知名律师事务所或律政司实习一个月。

  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在颁奖礼上表示,征文比赛能达致多项目的,包括有助提高法律学生对法律改革的认知和兴趣,让他们有机会就特定的课题作出思考和提出建议,令法律更趋完善。

  潘英光说:“在任何矢志维护法治的社会,法律改革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生活在一个转变迅速的世界,全球化、科技发展以至其他各种因素,令到世界改变之快超越往昔。随着社会持续发展,我们的法律亦必须改变,以切合社会的需要。事实上,除非我们的法律与时并进,否则便有可能出现不公义和不公平的情况。”

  潘英光亦感谢赞助这次比赛的律师事务所鼎力支持,向得奖者提供实习机会作为奖品。

  五名得奖者的优胜作品已上载法改会网站,网址为:www.hkreform.gov.hk

2014年06月30日(星期一)

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今日(六月三十日)于首届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奖状颁发典礼致辞。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右三)及潘英光(左三)与首届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得奖者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