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专员出席首届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奖状颁发典礼致辞全文(附图)

以下是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今日(六月三十日)出席首届(2013-2014年度)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奖状颁发典礼的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各位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各位来宾、各位先生、各位女士:

  首先,我谨代表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热烈欢迎大家出席这个颁奖典礼。

  在香港举办法律改革征文比赛这个构思,最初是由行政会议成员胡红玉女士向我们提出。虽然胡女士今天因不在港而未克出席,但我仍要多谢她向我们提出这个建议,亦要多谢她其后所作的贡献,稍后我会再加阐述。

  当这项比赛的构思在法改会会议上讨论时,全体成员都表示十分支持。法改会于是决定首度举办征文比赛,让香港的法律学生有机会就香港法律的某个特定范畴提出改革建议。

  正如法改会主席曾在很多场合说过,在任何矢志维护法治的社会,法律改革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生活在一个转变迅速的世界,全球化、科技发展以至其他各种因素,令到世界改变之快超越往昔。随着社会持续发展,我们的法律亦必须改变,以切合社会的需要。事实上,除非我们的法律与时并进,否则便有可能出现不公义和不公平的情况。

  法改会相信,这项征文比赛能达致多项目的,包括有助提高法律学生对法律改革的认知和兴趣,让法律学生有机会就某个特定的课题,思考和提出使法律“更臻完善”的建议(有别于仅仅研习法律的“现行规定”)。

  这次征文比赛的题目是:“婚前协议应否在香港获得承认和强制执行?如属肯定,则应如何施行?”得奖者可分别获派往香港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及律政司实习,为期一个月。我谨向提供赞助的四间律师事务所表达我们的谢意,感谢他们鼎力支持,向得奖者提供实习机会。他们的支持至为重要,使到这项比赛能够举办成功。这四间律师事务所分别是: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柯伍陈律师事务所、高露云律师行及胡关李罗律师行。我亦要藉此机会多谢胡红玉女士、李慧贤女士和伍兆荣先生。上述四间律师事务所同意提供赞助,实有赖他们几位的襄助。我十分高兴,这四间律师事务所今晚均有代表出席。此外,柯伍陈律师事务所的伍兆荣律师,本身是法律改革的积极支持者,他稍后更会与大家分享关于比赛的感想。

  除了感谢上述人士和律师事务所之外,我亦要向四间大学,即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树仁大学,致以谢忱。校方帮忙把比赛资讯发送给学生并鼓励他们参赛,假如没有得到校方的协助,比赛实难以成功举办。

  在这次比赛中,我们一共收到41篇文章。经初选后有13篇文章入围,须作第二轮评分,而评审委员会经多番详细考虑后,最终评选出五名得奖者。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分别是:白仲安先生(评审委员会主席)、林峰教授、罗德士先生、尹效良先生(律政司法律草拟专员)及韦健生教授。他们抽空评阅参赛文章,费尽心思,我们为此万分感谢。

  至于五名得奖者,他们的参赛文章都是说理明晰、研究透彻的佳作,我在此恭贺他们得奖。法改会各成员都一致认为,得奖的文章无论在内容和表达方面,都有很高的水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经过不少时间的思考琢磨,才能写就如此优秀的作品。大家如有兴趣一读这些优胜作品,可以登入法改会网站。

  最后,让我卖卖广告。由于得到首届征文比赛成绩的鼓舞,法改会决定再接再厉,以后每年都会举办这项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关于第二届比赛的详情,会稍后公布。我希望法改会在未来各届能够继续得到大家的鼎力支持。

  我谨在此祝愿五名得奖同学学业有成,日后在法律界前途光明。多谢各位,并祝大家有个愉快的晚上。

2014年06月30日(星期一)

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今日(六月三十日)于首届法律改革征文比赛奖状颁发典礼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