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谈与澳门的刑事互助及七一游行(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及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七月四日)前往澳门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早晨,司长,可否讲述刑事协助是怎样的?

律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我们今次到澳门开会,主要是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见面,主要是讨论一些双方都有兴趣的问题,包括刑事互助的问题,但至于详细的情况我希望在我们开完会后再向大家交代。

记者:澳门似乎没有与其他任何国家签署类似的协助,其实澳门有没有诚意签署类似协定,如果在签署后,是否可以引渡香港市民到那边受审?

律政司司长:其实双方的同事,特别是工作层面的同事,在过去这年多两年的时间已经做了相当多的工夫。我可以说的是双方是绝对有诚意就这刑事互助的安排达成协议,至于其他详细的事,正如刚才说的,待我们回来再说。

记者:昨天有警察进入立法会搜证,即使有保安批准,但行管会不知情……

律政司司长:我想这可分两方面来看,警方在法律上来说,是绝对有职责,亦有权力去执法,包括做一些刑事调查工作。至于警方和立法会之间的沟通,我见到昨日曾(钰成)主席亦已经有交代,其他详细情形,因为警方仍然在调查中,我们不方便作任何进一步具体的评论。

记者:刚才民阵(有成员)被拘捕,民阵组织七一游行,警方是以什么罪名拘捕他们?是否因为民阵的车辆驶得太慢,所以拘捕他们?

保安局局长:这个消息,请你们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我相信他们能向你提供一个详细的答案。

2014年07月0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