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政改谘询(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十二日)出席“永不放弃同学会”活动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你叫学生放榜时“永不放弃”,其实现时市民都未放弃争取“公民提名”,你觉得市民会不会成功?

律政司司长:我想整个香港社会都没有放弃过争取普选,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我相信是整个香港的期望,只不过大家有不同意见,这个我认为不紧要,我们不应该放弃用理性务实的方法寻找共识。

记者:大律师公会的声明都说“公民提名”技术上不符合《基本法》,但都要政府探讨可行性。目前“公民提名”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落实的空间有多大?还有没有讨论的空间?

律政司司长:我想用一个比较整体的形式去看大律师公会在四月底发表的声明和昨天的声明,我的理解是大律师公会的看法仍然与其四月二十八日的声明没有分别。我相信最重要的是如何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所说的提名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上做工夫。这个我相信无论是大律师公会昨天所说的意见,或者社会上其他界别人士及特区政府,都希望做到。我相信代表性越高,提名委员会可以在社会上有的认受性和接受性会越高,所以这是我往后希望与社会各界需要集中处理和研究的议题。

记者:政府的报告有没有吸纳“公民提名”的元素?

律政司司长:下星期会有两个报告,一个是谘询的报告,就我们在那五个月所收到的意见作一个报告,那其实是社会上我们收到的所有报告都会反映。当然,因为“公民提名”这个议题、这个建议在谘询期间有出现,所以一定会有反映。

  另外,第二个报告是行政长官将会提交的报告。我的理解是该报告除了处理我们谘询报告有提及的情况外,亦会适当处理谘询报告以外的其他事情。所以我相信大家在下星期二有机会看到行政长官的报告时,会知道行政长官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2014年07月1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