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出席青年专业论坛2014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就是否签名,我昨天已经发了一个声明,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不签名,在理由上我没什么补充。我的同事有些已经回答了,是他们个人的意愿,我的理解是政治委任官员可以自行决定签名或不签名,并无违反什么守则。虽然曾经在报章上有人提出这问题,但我看不到其理据为何,我们也有同事翻阅过相关守则、相关条款,我们看过后都觉得政治委任官员可以自行决定。

记者:可否说说你不签的理由?

律政司司长:理由很简单,因为在未来的工作里或往后的工作,正如以往也是,我有可能要处理因为公众活动而引起的 刑事检控或刑事司法程序,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有偏颇的形象,所以我认为我最好不要参加签名的行动。但我也希望在此重申以往讲过的观点,第一,香港无论在基本法、人权法或其他法律下,香港人有依法行使他们发表言论自由、集会和游行的自由。我也希望在此呼吁香港市民,往后若他们希望行使他们的集会或言论或游行自由时,希望他们用一些守法及和平的手段。谢谢。

2014年07月2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