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涉及行政长官的投诉进一步声明

律政司昨日(十月九日)发表声明后,本地及海外传媒的报道存在不准确或误解之处。为免产生不必要误会和进一步回应传媒查询,律政司发言人今日(十月十日)解述如下:

(一) 律政司司长昨日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涉及行政长官的投诉,目的是为免社会人士就事件的处理手法产生任何偏颇或不公正的误会。正如处理过去类似事件,该授权决定是按照律政司既定程序作出。昨天的声明,亦采用过往同类授权声明的格式及词汇。

(二) 调查工作由相关执法机关(即廉政公署)负责。刑事检控专员不会参与调查工作,但会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或在其他有需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会严格依据法律及《检控守则》进行。

(三) 由于廉政公署刚收到相关投诉,事件仍处于很初期的阶段。刑事检控专员获授权处理此事不应被解读为律政司就事件已有任何有关刑责或其他方面的定论。相反,正如昨天的声明指出,刑事检控专员会依据法律及《检控守则》处理此事。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