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伦敦推广香港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附图)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昨日(伦敦时间十月十四日)在二○一四年伦敦法律博览会促请与会者选取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的地点。

  袁国强在二○一四年伦敦法律博览会的专题讨论会议上致辞时说,香港凭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基建,一直定位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他指出,有六个因素令香港应被考虑作为理想的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地点。这些因素分别为∶香港的地理位置及全球经济发展趋势、香港的普通法法制、法治和司法独立、强大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执业者团队、政府的强力支援、以及香港的现代化和健全基建,使其有效提供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

  就近期有人质疑香港的法治或司法独立状况,袁国强指出:“然而,所有这些指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正被侵蚀的断言和质疑,均是错误的。这些断言并没有证据支持,客观情况更是恰恰相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状况跟以往一样良好。”

  除出席博览会外,袁国强亦在一个由香港工商协会主办的午餐会上致辞,解释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法律和宪法制度,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八月三十一日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他说有关政制发展的议题一向具争议性,正因如此,必须理性务实,以使香港市民能达致共识和向前迈进。

  袁国强说:“不论个别人士就提名委员会组成的看法如何,行政长官由‘一人一票’选出必然是向前迈进的一步,亦肯定是个较现时由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更为民主的制度。”

  “没有理由为追求完美而窒碍发展,亦没有理由因社会仍对如何才是最好的制度意见分歧而不追求普选。”

  袁国强昨日亦与司法大臣兼大法官纪嘉林会面,就双方关注有关香港和英国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最新发展事宜交换意见。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昨日(伦敦时间十月十四日)于伦敦举行的二○一四年伦敦法律博览会上致辞。
袁国强(前排右二)昨日与香港工商协会主办的午餐会与会者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