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与学联的对话(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十六日)于机场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与学联是否还有讨论的空间?是否透过“中间人”与他们商讨?那个人是不是沈祖尧?

律政司司长∶我有十多个小时在飞机上,所以最新的情况我不敢说,但我们无论是政改三人组也好,或整个政府也好,一直希望与学生或其他与政改有关的团体或人士通话。正如以前政务司司长也说过,对话的大门永远是开的。我们以后要走下去的是第二轮谘询,但在第二轮谘询之余或之前,在不同场合或和不同团体,我们都希望有一个对话。所以这个对话第一,我们非常看重,第二,我们一定会进行下去。

记者:即是在第二轮谘询才会与他们对话?如果他们坚持一定要撤回人大决定,还会不会对话?

律政司司长:不是,不是,我想这位传媒朋友误会了我的意思。刚才我说得很清楚,无论是第二轮的谘询工作,或者另外的场合,即是说之前,或另外,用英文说是“before”或“in parallel”,所以我的意思绝对不是只在第二轮谘询才可以说。第二轮谘询之前或同时,无论是学联、其他学生代表或其他社会人士对政改有意见,政府都是乐于对话。

记者:但如果他们坚持撤回人大的决定,还会否对话?之前谈不成就是因为前设是要撤回人大决定才谈下去。

律政司司长:我相信若大家真的希望在二○一七年可以进行政改,大家在处理整个政改事件,无论对话也好,或其他相关工作也好,都应该用理性、务实的态度处理。无论是对话基础或其他事情,都应该想一想,是否先作出一些大家都清楚基本上无可能的前设呢?若要这一个前设,他们是否真的有诚意对话呢?若他们有诚意对话,是否应释出善意,不再坚持一些我相信大部分社会人士都会知道无可能的?要一个对话,英文可以说是it takes two to a tango,政府非常有诚意对话,亦希望学生和其他社会人士与我们商讨对话安排时,亦同样释出善意。

记者:前晚龙和道清场时很多传媒也拍摄到有七个警察涉嫌打示威者,现时该示威者已报警,这七个警察现时是否会面临刑事起诉?

律政司司长:当时我还在伦敦,那时是凌晨,我才知道这件事,所以我不太清楚详情,但我希望作出一个回应,就是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无论我们是用示威、游行或其他方式表达意愿,都应该用合法的途径进行,同样我亦相信香港市民都希望香港的执法队伍都会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执法。所以整个社会无论是示威者或执法人员,我相信大家,第一,不希望看到暴力事件,亦不希望看到一些超越法律所容许的事件。今次电视拍摄到的片段,像这位传媒朋友所讲,好像已有人报警,我觉得香港有一套非常好的机制处理这些事情,可以是透过投诉警方去处理,亦可以透过刑事调查去处理,若当中有任何人士有不同意见,亦可以去交由监警会处理,甚至到最后,另一途径是透过司法程序。我相信大家都会同意在香港这不同途径比较完善的机制下,我们往后一定可以独立公平地处理这件事。

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