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临时禁制令(只有中文)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三日)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就收到法庭临时禁制令的占据人士,明知有藐视法庭的风险,依然坚持违反禁制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已经破坏了法治,你如何看?

律政司司长∶我分两方面来说,就程序上来说,法庭颁发的临时禁制令与一个正式的禁制令同样有效,所以收到相关禁制令的人士,应依照法庭的禁制令履行禁制令的内容,不应违反。在有需要时,这些禁制令的申请人,即相关案件的原告,甚至可以进一步向法庭申请其他指引,包括要求警方在相应时候作出逮捕,这可以由相关的原告人向法庭申请。我在电视上看到,这几天出现不少人士,无论是口头上说不会遵从禁制令,或在行动上明显违反禁制令。我在此希望向相关人士呼吁,法庭禁制令是严肃的法庭命令,香港的法治一个很重要方面,是香港人应尊重法庭判决,尊重法庭命令,并在法庭未有新的命令的情况之下,完全遵从法庭的命令去做。所以我在此呼吁,在场人士日后当执达吏或警方在场时,完全履行法官的禁制令,否则是对香港法治情况绝对有负面的影响,亦会有长远影响,希望大家表达诉求和意愿的同时亦考虑大局,因为法治是香港非常重要的基石,不希望有人士为了表达他们的诉求而破坏我们的法治。

记者∶长远影响是什么?除了短期内对现时香港法治有负面影响外,长远亦有影响,长远是指什么?

律政司司长:我不希望社会看到为何今次这个情况下可以违反法庭命令,而令其他人有样学样,这绝对不应在我们的社会发生。无论社会人士的诉求是政治方面也好,民生方面也好,最终我们应以法治为我们的标准,不应因自己的意见与法院的判令或判决有不同,而自己决定不执行或不服从这法庭命令,这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态度。

记者:是不是代表就藐视法庭方面,应考虑进一步跟进或处理?

律政司司长:我的理解是明日星期五早上会有另一个聆讯,我相信现时禁制令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或已考虑应否向法庭作进一步陈述或有其他申请,这情况的详情我暂时不知道。谢谢。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