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立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

律政司今日(十二月一日)宣布成立“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以考虑将中环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空间给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的机制。

  为配合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的政策目标,政府将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提供一些空间,以及在终审法院迁出后把整幢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给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连同将迁至前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律政司办公室,该处将成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个法律枢纽。

  委员会将由律政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关界别的非官方委员,以及民政事务局、建筑署和律政司的代表。委员会任期两年,由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委员会将考虑在该法律枢纽提供地方的相关安排,并就此向律政司司长提供意见,包括:
(甲)就有可能迁入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法律相关组织的相对优次作出评审,以甄选可迁入的法律相关组织;
(乙)根据相关考虑因素分配办公空间予中选组织;
(丙)厘定中选组织需支付的租金;
(丁)决定中选组织的适当租赁条款及条件;以及
(戊)不时检讨程序机制。

  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主席)
何君尧
李承仕
甘婉玲
黄静文
叶泽恩
民政事务局、建筑署及律政司的代表

2014年12月0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