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政改谘询(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三日)在北京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关于名单制,有些人说不符合人大常委决定的“每名候选人”的规定,法律上会否有这个忧虑?

律政司司长:名单制方面,要看看实际详情以及具体细节。如果你说三个人一张名单,或两个人一张名单,我想法律上要考虑第一,这个可不可以表达或体现到每个人都获得过半数的要求,这是需要考虑的。第二,我理解的说法是建制派多少个,泛民多少个,这要考虑如何界定建制,如何界定泛民。如果真的两个建制一个泛民,或者多少个建制多少个泛民也好,若有人举手说是中间派或独立人士,又不是泛民又不是建制,他应不应该可以加入呢?这类型的问题如何处理呢?另外,最后一点要考虑的是,我们设计这个选举制度,应该用较长远的角度或眼光来看,是否应该保障或保证某一派别的人士必定要入闸,这个从原则上是否正确的原则或正确的考虑呢?我觉得都应该要考虑去看看。很可能在往后我们开始谘询后,看看会不会有其他意见,到最后的方案的具体细节怎么样,我们再研究。

记者:关于白票,虽然你今早已经说过,有一个问题,有人说白票机制要考虑现时其他现行选举方法,譬如立法会、区议会选举,如何看待白票,否则担心引起司法上的问题,其实有没有可能引起这个问题?

律政司司长:这也要看往后的细节,以及我们如何看白票。因为白票到底是完全什么都不填,或者有些地方或某些人都说过,有三个候选人又好,两个候选人又好,之外再加这几个候选人我都不选。此外,我也说过,法律之外,也有运作上的考虑。所以你说会不会有司法复核,真的很视乎最后我们如何界定白票,以及详细的处理,现在很难很概括地说一定会有或一定会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挑战。但我想强调,无论是说白票又好,或刚才说的“捆绑式”又好,在往后的细节,正如以前我们说,要在法律、政治和运作这三个主要方面,每个方面我们都认为是可行的,才能提出建议让大家参考,或在社会上作出讨论。

记者:是否有忧虑会引起司法复核?

律政司司长:我想这样说,每个建议我们都会在法律层面考虑,法律上第一有没有违反《基本法》;第二,如果没有违反《基本法》,在本地立法层面是否可以有效处理,以及处理时,即使能处理,能在立法过程里写出法例,会不会出现任何可能出现的法律挑战。这些可能性,其实每个方案我们都要考虑。谢谢。

2015年01月03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