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检控事宜(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五日)晚上从北京返抵香港在香港国际机场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今天有多名参与“占领”的人士被警方邀请接受调查,律政司是否已决定对他们作出检控?会不会针对“双学”、“三子”和政党?

律政司司长:因为警方现在仍然进行调查阶段,我们不方便作详细的评论。可以说,我们会依一贯程序,就是警方进行所有调查后,他们会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交给律政司,律政司会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检控守则》决定这个问题。

记者:因为梁国雄之前被撤销了阻差办公的控罪,但他依然被禁止进入旺角,为何会有这个做法,是否合理?

律政司司长:这做法并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如果详细点说,就是一开始处理这个可能涉及违反禁制令的行为时,我们已说过,相关法律考虑包括一些刑事罪行,即是刚才说的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当时我们也说过,会涉及刑事藐视法庭。在上一次第一次到原讼庭过堂时,我们也说得很清楚,我们需要时间考虑警方提供的资料和证据,以决定用哪一个方式处理。上星期五,我们向法庭提交文件,通知法庭我们就旺角第一次执行禁制令的二十三名被捕人士,有二十人会用刑事藐视法庭处理,而我们通知法庭的文件,也同一时间交给警方,由警方向相关的被捕人士送交,所以法庭和被捕人士是同一时间收到文件通知。由于今天才上庭,我们的做法是希望等到今天法庭聆讯完结后,真是如我们向法庭所说,当它接受我们申请刑事藐视法庭,我们会发信正式通知裁判法院我们的决定和今天在高等法院原讼庭所发生的事情。而这封信,据我理解,是我们刑事检控科的同事应该最迟明天发出这封信。而且在信中,我们不单会通知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我们的决定和今天在高等法院原讼庭的情况,也会特别提到若有任何被捕人士认为希望将案件提前在裁判法院处理,包括处理保释条件或其他与保释有关事宜,我们不会反对。所以我们一早已考虑这事,但因今天我们才上法庭,今天才可以跟原讼庭的法官说,所以不可能早过今天处理这事,所以没有不公平的地方。

2015年01月0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