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政改谘询(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出席澳洲国庆日酒会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司长,你怎样看今日有报道指二○二二年可以将符合《基本法》或香港情况的内容写进政改方案中?

律政司司长∶在这方面特区政府的立场一直都很清楚,就是我们现在谈的是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普选办法,即使通过了,不会好像某些人所说担心这是终极方案,往后不可以改,这方面无论我们特区政府也好,或中央官员也在不同场合说过,特别是大家会留意到《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是可以容许我们往后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再继续改善我们的普选制度。所以这方面无论说或不说,或文件上有没有写,在法律上来说都是仍然有空间的。

记者:但如果有这个方案,会否方便“箍”到泛民的票?

律政司司长∶我相信要看整个香港社会的共识和支持,若这方面有帮助,我们绝对会考虑。

2015年01月2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