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民事法律专员(附图)

律政司今日(二月十一日)宣布,副民事法律专员张锦慧将于二月二十六日起接替赖应虒出任民事法律专员。赖应虒在服务政府四十一年后在同日开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欢迎这项任命。他表示张锦慧对民事法律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出色的领导才能以引领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推展其重要工作。

  他说:“张锦慧是一位具卓越才能的律师,我深信她定能带领民事法律科应付未来的挑战,并继续为香港提供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袁国强十分感谢赖应虒过去多年的优良服务和宝贵贡献。

  他说:“赖应虒在律政司服务了三十三年,表现卓越,备受法律界和公务员尊重。他担任民事法律专员十二年期间,一直是民事法律科激励人心的领袖,并对香港法律的发展有莫大贡献。我们衷心祝愿他退休生活悠长愉快。”

  民事法律专员职位属律政专员职级(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表第6点),负责就政府政策涉及的广泛复杂和敏感事宜,提供民事法律方面的意见,并监督香港的仲裁和调解的发展和推广。

  以下是两人的简历:

赖应虒

  赖应虒于一九八一年分别在英国和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并于一九八三年在澳洲取得大律师和律师资格。他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加入政府为二级行政主任,于一九八一年十月转任检察官。他于一九八五年六月晋升为高级检察官,一九九○年八月晋升为副首席检察官,并于一九九四年十月晋升为首席检察官。他于二○○四年七月晋升为律政专员,自此出任民事法律专员一职。在二○一一年,他获颁银紫荆星章。

张锦慧

  张锦慧分别于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六年在英国和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她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加入政府为高级检察官,二○○一年五月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并于二○○八年八月晋升为首席政府律师。

2015年02月11日(星期三)

律政司今日(二月十一日)宣布,现任副民事法律专员张锦慧将于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出任民事法律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