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政改谘询(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三日)出席屯门区议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在政改问题上,二○二二年白纸黑字写明重启“五步曲”,这件事是否可行?

律政司司长:就这方面,我在另一个场合也说过,现在《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已说得很清楚,容许二○○七年后,若有修改,程序是怎么样。我们的看法是,这条款一日存在,无论是二○一七年或二○二二年以后,也可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附件一第七条,以及政改的“五步曲”,来进行其他方面的修改。所以正如刚才会议时和在其他场合我也强调,二○一七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后,这并不是一个终极方案。至于有声音指,能否说得清楚一点,甚至白纸黑字令香港市民更放心?我们听到这声音,亦会研究如何可以令香港市民更放心。但是否一定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亦不一定,例如可否用其他方法,我们仍在商讨中,亦正听取不同意见。但法律其实是很清楚的,二○一七这一个并非终极方案,大家可以绝对放心。

记者:刚才林郑(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四月会有具体方案,现时政府方案是否已写得差不多,是否已开始有时间表?

律政司司长:我们一向的立场也是在第二轮谘询期完结,即这个星期六后,我们希望大约可在一个月时间,可以完成分析在谘询期间收集的意见,然后提出报告,以及向立法会提交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落实用普选方法产生行政长官。希望可以大约今年年中,六月或七月时,在立法会进行投票。

记者:泛民杯葛第二阶段谘询,最后谘询结果是否会变成一面倒支持政改,以及政府之后会否考虑做一个大型民调,反映真正民意?

律政司司长:会否是一面倒,现在我也不能回答你。但在整个谘询过程里,确实有不同意见。至于泛民朋友在这期间采取杯葛行动,这是他们的选择,这是否作为立法会议员一个负责任的做法,我交给广大市民决定。但无论如何,我们往后在政改的发展,也要依据人大“8.31”决定。在这方面,有很多议题,包括在谘询文件提出的议题,我们在各方面也有收到意见,希望最终向立法会提交我们的建议时,修改建议时也好,或往后进行本地立法,若我们能通过,进行本地立法,我们仍有时间作出研究和考虑。谢谢各位。

2015年03月0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