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有问有答《基本法》问答比赛”决赛暨颁奖礼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十八日)出席公民教育委员会“有问有答《基本法》问答比赛”决赛暨颁奖礼的致辞全文:

彭韵僖主席、何少平先生、蔡关颖琴女士、各位嘉宾、各位参加者、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很高兴今年再有机会出席由公民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有问有答《基本法》问答比赛”决赛暨颁奖礼,稍后与大家一同见证本年度“小学组”、“中学组”及“公开组”冠军的诞生。

  适逢二○一五年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今年的《基本法》问答比赛特别有意义。自去年首次举办以来,这项问答比赛十分成功,反应非常好,这两年分别吸引超过一万及一万二千人参加,令同学和市民有机会加深认识《基本法》。

  作为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文件,《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落实“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等重要概念。

  香港能够成为国际金融商贸中心,奉行法治及维持稳健的法律制度是其中关键的因素。在维护香港法治方面,《基本法》提供了坚固的基础,不但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传统,亦有效地保障香港人各种权利。此外,《基本法》清楚订明特区享有独立的刑事检控权、司法权和终审权,让律政司可以公平、公正和独立的专业态度去处理检控工作,以及特区各级法院能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二○一五年亦是香港政制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我希望大家明白,特区的政制发展必须顾及香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而非主权国,而行政长官则需要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同时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此外,《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既包含在香港特区进行普选行政长官的元素,亦同时清楚订明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必须经由中央任命。因此,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设计必须同时充分兼顾这两项原则,否则会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基本构思,甚至衍生宪政上的隐忧。

  政府快将公布第二轮公众谘询的结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谘询报告”。我们亦会同时提交一个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交由立法会进行审议,目标是希望在今年立法会暑假休会前能够就议案进行表决,并争取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落实二○一七年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普选行政长官。

  最后,就今天的比赛,无论输赢,我希望各位朋友在比赛完毕后,能够继续增加对《基本法》的认识,思考《基本法》相关的议题。今年政府将会举行一连串活动,庆祝《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及加强推广《基本法》。当中包括香港历史博物馆现正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展览”,展出与《基本法》相关的珍贵展品及图片。我鼓励在座各位抽时间去参观,加深对《基本法》的了解。

  到这时刻,我和在座各位一样,已经急不及待一睹稍后举行的问答比赛。我会与台下的朋友一同为你们打气。祝今天的问答比赛圆满成功,大家有一个愉快的周末。

  多谢大家!

2015年04月18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