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高铁“一地两检”和检控事宜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出席香港公共行政学会午餐会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司长,想问“一地两检”的问题,可否谈谈香港和中央政府有没有研究会不会在《基本法》附件引入国内法律,如果这样做,你觉得会不会和你刚才提到,希望将来都能维持法治这个理想会有少许违背的地方?

律政司司长:正如我数日前说,我们以在通车时可以落实“一地两检”为工作目标,在我们落实这工作目标时,大家也很清楚,无论我们也好,中央官员也好,大家也有很清晰的目标,就是在《基本法》和符合香港法律框架下做这事,任何方案如有危险违反《基本法》,我们也不会考虑。亦是这原因,那天在深圳接受传媒访问时,我们说除了要定大方向外,亦要反复考虑细节,在运作上会否出现一些法律问题。亦要在考虑大方向后,用细节反复验证。原因正是我们不希望有任何情况,无论是在我们设计制度时或在运作上,会出现一些违反《基本法》的情况。所以刚才你的担心,希望你不需要再继续有这个担心,因为我们一定不会希望往后的制度会出现违反《基本法》,这不是香港特区政府想见到,也不是中央官员想见到的。

记者:现时曾健超案件的进展去到哪里?因警方多次说已交律政司考虑。

律政司司长:警方是交了他们有的资料给我们,我们的同事亦正在看他们的资料,研究相关的证据和法律问题。好像刚才我用英语回答另一位朋友的问题时,就是为了释除公众的疑虑,我们已决定聘用外间独立资深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因为我们明白这一案件社会上非常关注,亦是敏感个案,所以为了释除公众疑虑,亦为了往后的结论或我们所作的建议,无论是哪个方向也好,我们是得到独立资深大律师公正、公平的建议后,我们才会作出。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05月2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