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法官被威吓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就法官被威吓事件,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昨日陈碧桥法官在法庭上表示,在作出判刑后受到人威吓,请问这是否已破坏司法制度,以及构成藐视法庭罪?

律政司司长:我们非常关注这件事。据我们理解,陈法官在判决案件后,受到一定程度的威吓。我们亦留意到,最近就这件事,有部分人士示威,示威时有些海报或照片亦有侮辱成分。判刑当日,亦有市民在法庭外大叫,包括叫一些带有侮辱性的语言。香港市民对法官的判决若有不满,当然他们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当事人对判决不满,应根据法庭程序提出上诉或进行其他司法程序,但香港是法治社会,我们要维护法治,必须尊重法庭的判决。任何行为、批评或意见也不应超越法律界线,包括不应人身攻击,特别是一些有侮辱性、对法官的人身攻击是不应该的。若行为构成藐视法庭或其他刑事行为,我们一定会跟进。就今次事件,正如刚才所说,我们非常关注,所以我们会与警方保持联络,在有足够证据和其他资料时,我们会考虑是否应采取相关司法程序,或其他适合的行动。

记者:请问陈官本身有没有向司法机构就此事作出投诉?有律师表示,构成藐视法庭罪亦很难追查,是否真的很难查到谁做过这些事呢?

律政司司长:我想每一类刑事罪行在搜证方面也有其个别独特的地方,你说藐视法庭有其困难或个别独特之处,这我不反对。在今次案件里,我们会继续与警方跟进,希望有足够资料和证据,加上法律上如果符合的话,我们会考虑是否应采取行动。至于刚才你问陈法官有没有向司法机构作出投诉或举报,我不方便在此评论具体内容。

记者:这些公然藐视法庭现在看到有上升趋势,是否应采取行动阻止这些事发生?

律政司司长:刚才我已说,香港是法治社会,要维护法治,其中一个重要元素是维持司法机构的尊严,所以市民对法官的尊敬或对判决的尊重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希望这趋势会有变得恶劣的情况,亦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对这件事极度关注,希望防止这趋势再有恶化的迹象。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07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