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Uber召唤车服务(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十七日)出发前往北京推广香港的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之前警方高调拘捕多名Uber司机和负责人,律政司是否已看完所有法律意见,认为真的有违法,会否作出检控?

律政司司长:Uber方面,警方采取行动前,确实就采取行动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要求律政司提供意见。我们亦就相关问题提供了意见。至于是否检控,仍要待警方向我们提供进一步资料。因为他们的行动才刚完结,会再向我们提供行动中搜集到的证据,我们会根据证据,再作出是否需要检控的决定,现阶段仍未作决定。

记者: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都有Uber的服务,亦有市民觉得为什么只拘捕Uber的司机,但有其他的士服务可能有问题也不会作检控,或有类似召唤车应用程式也不会检控,会不会厚此薄彼?

律政司司长:我想绝对没有厚此薄彼的问题,我们的政策在科技上是中立的,但用不同的科技或不同的平台经营,可以有合法的手段,也可以有不合法的手段。所以无论Uber或其他平台,只要符合香港法例,其实是没问题。而Uber亦可以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合法经营,如果它选择这样做。我们重申,如有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检控,我们并不是针对个别某些公司,或针对个别人士,这纯粹是有否违法,是它有否需要作出这违法行为去经营,它可以选择。

记者:会不会将召唤车取酬行为非刑事化,或者建议类似服务的公司如何才能做到合法?

律政司司长:这个超越了律政司的范围,我相信相关部门要在运输方面作检讨,你们向运房局同事查询可能会比较合适。谢谢。

2015年08月17日(星期一)